浏览人次:1540人 | 发布日期:2015年11月2日
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称,对各省(区、市)2014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考核,31个省市2014年度节能目标全部完成。
其中超额完成等级的五个省市,包括北京、河北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;天津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等24个省(区、市)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;青海、新疆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。
发改委并称,2015年是完成“十二五”(2011-2015年)节能目标的关键一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节能工作部署,确保完成全国“十二五”节能约束性目标。
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“十二五”规划的通知,到2015年,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.869吨标准煤(按2005年价格计算),比2010年的1.034吨标准煤下降16%(比2005年的1.276吨标准煤下降32%)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实现节约能源6.7亿吨标准煤。
2015年,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.6万吨和2086.4万吨,比2010年各减少8%,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01万吨、654万吨;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、2046.2万吨,比2010年各减少10%,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9万吨、794万吨。(文章来源:中国水泥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