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泥质量大检查开始了!最高可判无期

浏览人次:729人 | 发布日期:2020年6月10日
      近日,水泥人网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,为提高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更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,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《2020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》,其中将对全国水泥质量进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。
   5月8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,公布了《2020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》,计划共包括131种产品,其中,建筑材料中包括水泥、建筑防水卷材、混凝土输水管、铝合金建筑型材、热轧带肋钢筋、硬聚氯乙烯(PVC-U)管材、钢管脚手架扣件等。
    该文件要求,将按照抽查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,向社会公开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,并对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。
  该文件出台将对水泥质量监管控制起到重要作用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产品质量法》规定,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,生产者、销售者不得拒绝。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,由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生产者、销售者限期改正。逾期不改正的,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;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,责令停业,限期整顿;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chinaconcrete.cn/newsdetails.aspx?id=5627